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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

来源: 时间:2018-03-27 阅读: 次

 

1、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,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; 

2、综合协调政治纪律执行、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制度规定的落实,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;

3、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,综合协调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;

4、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,开展相关专题调研,提出工作建议;

5、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,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,协调查处各镇(街道)、经济开发区和部门(单位)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;

6、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,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;

7、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,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